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3号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10 点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1年23号)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形势,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自2021年8月9日23时起,将二七区建中街街道西福民小区、二七区福华街街道油漆厂家属院(132号院)、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小乔社区连家公寓等3个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上一篇:郑州市发布22号通告: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下一篇:郑州市发布22号通告: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