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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发布22号通告: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发布日期:2021-08-10    点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1年22号)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最新要求,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郑州市域内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采样时间

2021年8月10日14:00开始采样,10日24:00完成采样工作,具体采样时间以各单位、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 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所有重点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参加采样。

三、 检测对象

(一)与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有关联的居家隔离人员;

(二)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护、员工及有关联已转移到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的人员;

(三)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郑人员及国家推送的全国确诊阳性在郑密接、次密接人员;

(四)二七区、管城区等中高风险区域人员,各开发区、区县(市)医学观察隔离点所有人员(含入境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

(五)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骨科医院、郑州颐和医院、郑州爱馨养老院全体工作人员;

(六)机场、口岸专班工作人员,进口冷链物流从业人员;

(七)参与全市核酸检测医务人员及一线服务人员、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八)本次疫情防控指挥部一线工作人员。

四、 特别告知

对不参加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 相关要求

(一)所有重点人员请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所有重点人员根据所在单位、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核酸检测期间,请全体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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