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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壁市2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在郑州市活动轨迹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01    点击:

2022年3月31日,接鹤壁市协查函,鹤壁市2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李某于3月30日在郑停留,后被鹤壁市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检测、消杀、隔离等相关工作。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2人在我市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刘某某、李某于3月29日16:17一起乘坐Z40(16车厢)从上海到郑州,3月30日2:08到郑州火车站东广场地下停车场,10:00左右刘某某到平价特产超市(火车站东广场东侧,下同)购物,10:02~10:18两人在阳光小吃(平价特产超市北侧)就餐,10:18、15:00、17:15、20:00左右两人分别到阳光小吃旁边公共卫生间上厕所,17:17李某到平价超市(阳光小吃北侧)购物,20:08左右两人一起到平价特产超市、平价超市购物,后返回东广场地下停车场,21:00被鹤壁市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郑州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1-123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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