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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01    点击:

2022年3月30~31日,我市出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确诊病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0:工作单位:宁江山川仓库(经开第十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现住址:经开区幸福滨水家园北院。

3月26日,白天在公司上班,12:00左右在餐厅与病例5有接触,18:30左右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3月27~30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月31日,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11:职业:货车司机。

3月27日,在上海活动。

3月28日,19:00左右出发自驾车返回郑州。

3月29日,11:40左右在周口扶沟西服务区休息,13:16从新村收费站下高速,14:00~16:00在郭店镇黄金大道附近春天物流园卸货,17:30~18:00在乾龙物流园卸货,19:00到龙湖镇乡情烙馍村饭店就餐,后返回郭店镇崔府村。

3月30日,14:30~15:00到郭店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19:15到森虎虾尾(龙湖升达店)打包饭菜,24:00左右到龙湖镇清莲足浴休闲会所(求实路1857领城公寓)。

3月31日,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环境检测中病例11的部分外环境采样检测阳性,已采取消杀和封控措施。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郑州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1-123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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