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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新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2年55号)

发布日期:2022-04-01    点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新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55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对新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对郭店镇崔府村、汇川物流园、乾龙物流园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 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对龙湖大道以东,滨湖路、十七里河以西,祥安路以南,李诫路、阳光大道以北全部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民生保障行业从业人员确因特定公务需要,可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出入封控区、管控区。

本通告的分类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新郑市:0371—88926808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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